【倫常悲劇】抑鬱單親媽勒斃兩孩後輕生不遂 法官批冷血無悔意判死刑惹爭議

親子

發布時間: 2020/11/27 10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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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認為媽媽殺害兩孩後無悔意,重判死刑。

台灣在今年初發生一宗倫常悲劇,新北市一名30歲吳姓單親媽媽,在旅館把兩名分別7歲女兒及6歲兒子勒斃,自己服藥輕生不遂。近日案件開審,新北地方法院在11月25日判處吳女死刑,批評她冷血無悔意。然而,吳的辯護律師卻認為,吳女獨自撫養兩孩長達7年,是被經濟和生活壓力逼上絕路。

據台灣媒體引述判決指出,吳女在2014年與前夫離婚後,獨自撫養7歲的女兒和6歲的兒子,姊弟生病不適都只有她一個人照顧,24小時都與孩子一起,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。她曾從事直銷工作和美容業,但收入微薄,只能寄住在哥哥家,自覺被看低,獨自面對所有輿論壓力和異樣目光。

勒斃兩孩後服藥圖輕生

在今年2月13日,吳女與兄嫂發生爭執,萌生帶小孩一起自殺的念頭。她駕電單車帶兩名孩子入住汽車旅館,當晚吳女拿枕頭壓住兩孩的臉部,企圖將他們悶死,但孩子極力掙扎,她才作罷。

兩日後,吳女帶著孩子們去買童軍繩,起初小姊弟還很開心,媽媽帶他們去購物散步。不料回到旅館後,吳女就將搗碎的安眠藥摻入啫喱裡給孩子吃,待他們昏睡後再以童軍繩勒斃兩人。她隨即傳訊給前夫,

我走了,我去陪孩子們了,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很孤單。

吳女以威士忌吞下多顆安眠藥和抗抑鬱藥,前夫在16日凌晨趕往旅館,見到房中3人躺在床上,兩名子女已無呼吸,吳女則昏迷不醒。前夫趕忙報警,吳女隨即被送院搶救。吳女其後在接受警方調查、檢控和法庭上,都承認殺害兩名子女,她表示,過程中孩子有掙扎,所以她再加重力道直至他們死亡,過程大約5分鐘。

法官:被告無悔意

法官指出,吳女雖是單親媽媽,但應盡人母的照顧責任。孩子年幼,心智和生理狀況都未成熟,吳女僅因一時不順遂,就斷然片面決定終結孩子的生命,剝奪他們的生存權。而且,吳女犯後無悔意,合理化殺害孩子的理由,在人格和心理上有反社會人格,顯然難以教化,因此判處死刑,禠奪公權終身,全案可上訴。

辯護律師:判決冷血偏頗

吳女的辯護律師廖蕙芳得悉判決後,批評法官的判決冷血偏頗。她指出,吳女獨自照顧兩孩長達7年,離婚後工作不順利,案發前失業2個月,導致抑鬱症復發,如此困境卻被解讀為沒有反省之意、反社會人格等。

7年國家社會制度完全沒有給吳女幫助,直到她被逼到絕境後,法官不思國家社會沒有盡到照顧孩童的責任,反而冷指被告沒有保護子女,甚至剝奪子女生命,不能寬待等嚴厲指責。

廖蕙芳又指,吳女與兄嫂同住,因教養孩子和生活作息而爭執,吳女不得已離家出走,最終發生憾事。吳女勒斃子女後企圖輕生,本意是與孩子同死,但判決書卻隻字不提,是完全偏頗。而且吳女從沒有虐打過小孩,案發後坦白認罪,甚至向檢察官請求死刑,讓她能去陪小孩,判決書卻認定被告無悔意,她已決定為吳女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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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王明芳